空白行
小区车辆管理系统与物业管理
访问量:1531 发布日期:2021/12/13 16:17:46 发布人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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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交物业费车辆进出受限是否合法?小王是南通市某高档小区业主,购买了该小区地下车位。小王认为物业公司服务欠佳,故一直拒付物业费,双方存在矛盾。后物业公司启用了车牌识别系统,却未将小王的车牌号录入系统,小王因车牌无法被识别而无法正常驶入地下车库,每次均需向物业公司提供房产证、车位产权证、行驶证及身份证等方可使用车位,增加了使用车位的难度。一怒之下,小王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对其正常使用车位所造成的妨害,并要求将车牌号录入电子识别系统。
物业公司称不存在阻挠小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的情形,按规定,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时需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登记,只要小王按照规定配合,完全可以进入地下车库。但是小王没有交纳物业费,故物业公司没有将其车牌号录入系统。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,物业公司考虑到小区的整体利益自购车牌识别系统并投入使用,目的是更好地对小区车位、车辆进行有序管理,为车辆进出及行人提供便利,较大程度地实现人车分流,改善小区居住环境,业主在享受物业公司使用该系统带来的便利时,理应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;物业公司明知小王是小区业主,仍多次要求小王在出入车库时出示各种证件,超出了必要的管理范围,对小王正常使用车位造成了阻碍和限制。因此,物业公司无权阻碍小王正常使用车位,该行为侵害了其对车位正常管领、控制、使用的权能。最终,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侵权,排除其对小王使用地下车位造成的不当妨害,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小王驶入地下车位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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